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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湛江中考高中录取操作办法

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2013-5-5 20:35:19
录取实施
    1、录取组织工作。第一批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及经批准在全市范围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基教科组织,在本县(市、区)招生的第一、二批普通高中学校及县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省属和市属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招考科组织。技工学校录取工作由湛江市技校招生办组织。
    2、录取操作办法。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在省中招录取平台进行。
普通高中录取办法为:市在划定各批次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及确定上线名单后,在录取工作开始前,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将各普通高中学校上线考生名单一次性导入省中招录取平台,各县(市、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各普通高中学校在平台进行录取和确认。具体录取时间安排、操作办法等另文通知。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省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技工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省2013年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优先录取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对没有报名参加中考的人员和初中往届生、高考落榜生采取凭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或高中毕业证书注册入学、多次录取等形式进行招生。技工学校除按上述规定录取外,还应按照劳动预备制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结)业生报读。2013年春季初三分流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学生要造册登记,列入升学和招生人数并列入原初中学校中考报考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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